1、每小包12克,可燉(鹵)肉約1千克(如燉湯,1千克肉加水約2.5千克,鹽適量,如需湯辣一些,可適量加入王守義白胡椒粉),鹵茶雞蛋約20個,豆及豆制品約1千克,鹵花生米、瓜子類約1千克,也可根據口味輕重適量掌握。 2、料包一次性使用,可與所燉食物同時放入,不需撕破。料包若被碰破,不影響燉制效果